北京佳合家美美容美體有限公司等120戶企業(詳細名單見附件):
本局于2023年1月17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因你下落不明,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京密市監處罰[2023]355號-京密市監處罰[2023]477號),內容是:當事人(詳細名單見附件)連續兩個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且連續兩年未進行納稅申報,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且查無下落。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筆錄、年度報告查詢情況、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等證據佐證。
我局于2023年12月1日公告送達了《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我局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申請聽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吊銷當事人營業執照。
當事人的債權債務由股東組成清算組負責清算,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見附件),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當事人如不服上述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 沈靜、胡連生 聯系電話: 01069072353
聯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區市檀西路城管大隊院內檀營市場所
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